项目内容
(测试文件,勿用)
溢网科技在沅江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约占地3亩的玻璃大棚,用于集团在全国县域打造乡村振兴产业园无土栽培的样板。样板合格后,可以后续长期承接公司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沅江乡村振兴产业园无土栽培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溢网科技负责,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溢网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沅江市高新区
2.2 招标规模:12m×3连栋×4m×15间。高标准玻璃大棚,总建筑面积为2160平方米。本次招标预算价为¥ 元,招标控制价为¥ 元;
2.3 计划工期:30天 (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内容为新建3个高标准大棚,总建筑面积为2160平方米;
主柱:70*50*2.5镀锌矩形管;
副立柱:50*50*2.5镀锌矩形管;
端横梁及侧围梁:φ50x30x1.5镀锌矩形管;
大棚四周采用钢化玻璃及防虫网。
工程类别为土建四类,金属结构制作四类工程,结构类型为钢结构等工程;
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建筑施工);
4、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投标建造师,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或兼职)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已退休但未超过 65 周岁(含),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的相关人员超过65周岁的,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开标前连续近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10、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近三年(2020-2022年)单个项目已竣工验收的类似规模(50000m2或400万元)及以上的蔬菜大棚搭建施工业绩,且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验收报告)能证明投标人施工业绩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但不包含文字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招标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招标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3日联系18974822688报名;
6.2 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及接受本招标文件条款;
6.3 本项目不见面开、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5时00分前;
②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15时00分;
③开标地点:湖南省沅江市。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内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有足够的行业经验,充分知晓工程的相关流程。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本网站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在2023年3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溢网科技公司账户,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咨询热线:0737-2806666,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00 。
9、有关说明
9.1 有关本次施工标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本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9.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⑴、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⑵、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9.3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9.4 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及评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网上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溢网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N先生
电 话:1874822688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户 名:湖南溢网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沅江支行
账 号: